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2020年12月,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取得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2025年1月,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被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列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蒋启文
3、企业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西段
4、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5、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处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减振隔声措施,固废间、危废间等
6、企业产品及生产规模:15万吨铸件(轮毂、制动毂、制动盘等)
二、审核前排污监测数据
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报告显示:
1、废气: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明,熔炼废气排放口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满足熔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标准要求;浇筑、清理、制芯废气中颗粒物满足《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附件6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喷漆室漆雾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排放建议值;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要求。
2、废水
机加工冷却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走,不外排。
2、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固废
固废均已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4、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环境风险
公司已建立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管控措施,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驻马店中集华骏铸造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39621711